各“一村多”考生:
2023年孝感市“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单独招生考试将于7月8日上午9时在我校南区知行楼二楼举行,现将相关考试信息通知如下:
1.本次所有考试科目集中在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进行,由各县市区人才组织部门集中送考(准考证已分发至各县市区)。本次考生为290人,每个考场安排25人左右考试,共设12个考场,分布在南校区知行楼2楼。
2.考试方式及安排
考试方式 |
内容 |
时 间 |
地 点 |
相关说明 |
笔试 |
文化综合 |
9:00-10:30 |
湖北职院南校区知行楼2楼(孝感市玉泉路17号) |
语文(100分) 数学(100分) |
农业知识 |
10:50-12:00 |
农村政策(80分) 农业生产知识(70分) |
职业倾向性 测试 |
12:10-13:00 |
职业倾向性测试(150分) |
3.全部考试结束后,学校为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提供免费午餐盒饭,凭餐票至南校区食堂二楼就餐。
4.各县市区送考人员包括司机,安排在图新大楼901会议室休息。
考生注意事项
(另印制于考生准考证背面)
1.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校园参加文化综合、农业知识考试各和职业倾向性测试。
2.文化综合考试开考前30分钟考生凭“两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迟到30分钟的考生不准进入考场。
3.考生不得将书籍、资料、纸张、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及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带入考场。如果已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请立即关上电源,交监考老师代为保管,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以作弊论处。
4.开考信号发出以后,才能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题。答题时一律用黑色签字笔作答或填写。有答题纸的,必须在答题纸上答题。
5.考试试卷出现字迹不清、缺损等情况,可举手提问;有关考试内容问题不得提问。
6.考试试卷、答题纸严禁带出考场。
7.诚信考试。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弊,违者将按照教育部有关处理办法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一、为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我校实际,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如下:
(一)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1.将手机、资料等规定以外的物品带至座位;
2.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的;
3.在试卷、答题卡(纸)上填写不符合本人情况信息的;
4.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
5.在答题卡(纸)和准考证上作特殊标记的;
6.在桌椅、文具、肢体上或其它处所,书写有关信息的;
7.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8.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9.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纸),或将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10.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二)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并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抄袭、协助抄袭的;
2.互相传递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等的;
3.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4.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三)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并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年内不得参加相应考试的处理:
1.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
2.让他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3.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的;
4.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5.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二、对本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并给予相应处理的人员,考试机构可向其所在单位通报、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
三、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无理取闹,威胁、辱骂、诬陷他人,扰乱考场秩序,影响他人考试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本规定2年内不得参加考试的期限,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之日起,按周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