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2020 年湖北省高职单招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教职成〔2020〕2号)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有关会议要求,结合《湖北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湖北高职单招和扩招招生章程》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高职扩招录取原则
严格执行湖北省教育厅高职扩招有关工作要求,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切实履行学校主体责任。在录取方案、录取规则、拟录取名单确定等重大事宜,坚持集体研究决策,确保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平稳有序。
二、高职扩招录取规则
1、按照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按考生类别分A、B、C三类确定录取标准,按考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生源充足时,按不同类型的考生群体和不同类型的学习形式的录取率大致相当的要求划定录取标准,调整招生计划。
2、对分数相同的考生,有文化成绩的按照文化成绩排序,若文化成绩相同或无文化成绩的,按职业测试成绩排序。对各专业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3、对于面试成绩低于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高职扩招录取标准
1、参加我校高职扩招考试,无舞弊行为的考生。
2、考生总成绩(面试须20分以上)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3、所有参与扩招招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未参加体检或体检(含复检)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申请一次复检,复检医院由我校指定一所三甲医院。已通过2020年高考体检的考生,直接使用原高考体检结果,可免予体检。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高职扩招录取时间安排
2020年11月7日 组织扩招考试
2020年11月8日 组织体检
2020年11月10日 评卷总分
2020年11月13日 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2020年11月23日--12月2日
向省招办报送录取工作报告、办理网上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2020年12月3日 湖北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2020年12月10日前 报到入学
五、高职扩招监督机制
1、我校严格执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为确保录取过程规范、严格,我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高职扩招全过程,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示、监督机制公开,并接受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监督;以“公平公正、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等录取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同时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各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事件。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供个人真实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高职扩招录取资格。
六、信息公示平台
我校高职扩招相关信息(招生信息、考试成绩、录取标准、录取结果等)均在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我校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此网站予以公示(11月13日起,公示7天),并保留至2020年12月底。
七、考生申诉渠道
考生在高职扩招报名、考试、公示、录取期间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申诉:
1、至我校西区文德楼103室(招生办)申诉;
2、拔打电话0712-2867985(学校纪检监察处)、0712-2868616(招生办)申诉;
3、发送电子邮件至800087170@qq.com申诉 。
八、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地址:湖北省孝感市玉泉路17号
邮政编码:430050
联系电话:0712-2868616、2868612
传真电话:0712-2868615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招 生 办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