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依据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2019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鄂教职成〔2019〕2号)文件要求,对高职扩招相应类别的考生需进行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200分,其中,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50分,面试150分。
二、考试对象、测试类型及计分
对普通高中毕业生,采取“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其单招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含面试成绩)。
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采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含面试)。因其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其单招考试计分综合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含面试成绩)×2。
对中职毕业生,采取“职业技能测试+面试”。对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部分,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含面试成绩)计满分200分,其单招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200。
三、考试方法和要求
职业适应性测试:试卷答题,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的基本认知、职业倾向、职业素养及适应能力。考察以报考第一志愿专业为准。
职业技能测试:操作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操作技能。考察以报考第一志愿专业为准。对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需当场出示证书原件,经院系审核后才能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学习愿望及动机、学习打算和规划等,考察关键点是考生的学习意愿、沟通表达能力、心理健康等。每位面试老师当场打分评定签字。
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面试由专业所在院系于2019年9月21日下午具体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